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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北京青年报:丢失五年找回父母15岁宝贝为何不愿回家
发布时间: 2009-12-05 11:28:49 被阅览数: 41654 次 来源: 北京青年报200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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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羽 侯毅君 孙昌銮 



罗佳俊是他现在的名字。丢失前他叫易付根

   ■五年前和父亲在广州卖花时走失 五年后重见父亲时已“没印象”

  ■两边父母表示将由孩子决定 是回家还是继续留在养父母家中

  12月3日,对公安部59号“寻家宝贝”罗佳俊来说,应该是个喜从天降的日子。因为这天,通过DNA比对确定了他就是江西萍乡易松青丢失的孩子易付根。这意味着在丢失了5年后,他终于知道了父母的下落。

  但这一天,又是令人意外的一天,因为他并不愿意回到父母身边。即使当他看到生母哭泣的视频时,也只是眼眶湿润地说了一句,愿意和亲生父母见上一面。为了领回儿子,年近不惑的易松青昨天专程从江西赶到湖南。但现场的警官说,生父和养父母都哭了,但罗佳俊却并不激动,而且再次表示不愿回家。

  虽然现在还不知道他为何作出留下的选择,虽然从法律角度来说,生父母有权将他要回。但或许,两个家庭都应多给孩子一些时间,让他作出一个自己的抉择。或许正像 “中国寻子第一人”沈浩说的那样,孩子的回归远比找孩子要难。

  核心

  面对远道而来的父亲 他表示不愿回家

  12月4日,湖南湘潭,15岁的易付根和已近不惑之年的生父易松青在分别5年后终于迎来了重逢。本以为可以将走失5年的儿子带回家的易松青却遭到了拒绝。

  ■面对生父 他说“没印象”

  昨天下午5时,在赶了几个小时的火车后,易松青终于在湖南湘潭见到了5年多未见的儿子易付根,也就是59号宝贝罗佳俊。案件主办单位湘潭县公安局的民警武文义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该哭的都哭了。”在罗佳俊现在的家中,易松青一见到儿子,眼泪就止不住地掉,双手拉着罗佳俊,嘴里一直喊着儿子的名字“付根、付根”感动了现场很多人,包括罗佳俊的养父母也都流下了眼泪。而15岁的罗佳俊却显得很冷静,“我一直没有看见他哭,也几乎没有说话。”武文义还告诉记者,在面对亲生父亲易松青时,罗佳俊一直表示“没印象”,虽然他与家人走散时已经10岁。

  武文义说,罗佳俊根本就不愿意回家。12月3日,当罗佳俊第一次知道他有可能将被易松青带回江西时,他就用“反对”两个字明确表示了自己的态度。武文义本以为罗佳俊在见到亲生父亲后态度会有所改变,或者至少会有所缓和,但没想到他依旧态度坚决,还是说不愿意回到江西亲生父母家中。“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想的,就只是说不愿意回去”。此前罗佳俊面对记者采访时也说,“没有原因,就是不想回去”。

  记者了解到,因为罗佳俊“来历不明”,在当地公安机关并没有上户口,也就无法办理真正的领养手续。而罗佳俊养父母家中的境况在当地属于一般家庭,和普通的农民家庭并无二致。虽然家境并不阔绰,但罗佳俊养父母一直想办法让罗佳俊上学念书,罗佳俊现正在读小学五年级。对于罗佳俊为何不愿意回家,武文义也只能从侧面推测:“罗佳俊的养父母对他挺好的。”

  ■是否回家将由他自己选择

  罗佳俊的养父母对可能失去罗佳俊很难过,但是通情达理的两人都说:“只要罗佳俊愿意回江西,我们就让他回去。”武文义告诉记者,罗佳俊的养父母已经明确表示,尊重罗佳俊的决定。而易松青也很肯定,还是想把罗佳俊带回江西。“父母对孩子都是爱护、关心的,易松青是想把罗佳俊带回江西,我们都能理解”。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协商,罗佳俊的养父母和亲生父母以及湘潭警方,终于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今天或明天,在罗佳俊这边的姑姑陪伴下,由武文义带着罗佳俊和易松青一同到江西萍乡的家中。“让罗佳俊到江西看看,如果他愿意留在江西,那么就和亲生父母一起生活;如果在看过之后,仍然要和养父母在一起,我就把他带回湘潭。”武文义说。

  ■五年前在广州卖花时走失

  根据公安部公布的信息,罗佳俊是在2004年6月与家人走失的。但易松青记忆中是在3月。2004年,易松青从江西到广州谋生。当时仅有10岁的易付根也跟着父亲一同到了广州,靠卖花补贴家用。2004年3月的一天,卖完花的易付根上错了一辆公共汽车。车开走了,易付根也从此和家人失散了。在此后的几个月,易松青在广州四处寻找,却始终没有儿子的消息。而这段时间,易付根其实正在广州流浪。最后,他被带到了湖南湘潭县,和现在的养父母一起生活,有从此有了一个叫做罗佳俊的名字。

  罗佳俊的线索是今年6月湘潭警方对来历不明的孩子进行摸排中发现的,并于10月上报了公安部。12月1日,武文义接到了一个名叫欧阳要来的人从江西打来的电话。欧阳说,看到了公安部公布的信息,认为59号罗佳俊就是自己的表侄儿。信息中显示的左肩有一胎记,胸前有一颗痣的体貌特征与他的表侄儿都一样,走失时间和地点也大致相符。在摸排时,罗佳俊的养父母及邻居也都反映过,罗佳俊可能是江西人。诸多线索吻合,武文义决定亲自去一趟江西萍乡,为了核查信息也为了提取血样进行DNA检测。

  12月2日,武文义在萍乡见到了易松青夫妇,还有易松青的两个儿子。“我看到易松青的二儿子,就感觉这真有可能是罗佳俊的家,因为他和罗佳俊长得太像了”。因为易松青夫妇并未看到公安部公布的信息,武文义就为两人播放了一段视频资料,结果电脑画面中刚出现罗佳俊的影像,易松青的妻子就哭了出来“我的孩子”。随后,武文义为易松青采了血样,并带回长沙。12月3日,湖南省公安厅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DNA检测结果,易松青和罗佳俊配对吻合。这意味着,两人的确为亲生父子。

  说法

  从法律角度来说父母可要回孩子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雷明光告诉记者,收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自然可以成立也可以解除。当收养关系由于一定的原因而无法继续维持下去时,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申请,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即可终止收养者和被收养者之间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本案要分两种情况来看,一种情况是收养人收养了这个孩子后,如果没在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收养手续,那么亲生父母可以将孩子带走,不管孩子是否同意,因为孩子今年15岁,从民事角度来说,还是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收养人向当地相关部门办理收养手续,那么收养人与孩子形成了收养关系,生父母必须先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然后才能将孩子领走。当然,如果收养人拒绝办理解除收养手续,生父母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要求补偿收养期间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此外,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雷明光表示,从一般意义上讲,收养关系的解除,就是双方亲属关系的结束。而随着收养关系的解除,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血亲之间的相互权利和义务也即行恢复。如因解除收养关系使一方生活发生困难,在一定时期内,另一方仍有扶助的义务,这个问题可在解除收养关系时,事先通过双方协议解决好,有时如调解协议不成,可提请人民法院判决。

  透视

  “中国寻子第一人”沈浩———

  孩子回归的问题比找孩子更艰难

  针对“59号宝贝”不愿回家的问题,被称为“中国寻子第一人”的沈浩表示,在他多年帮人寻找丢失孩子的过程中,也经常遇到类似的问题,不但有孩子不愿回到亲生父母身边,还有一些孩子在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后又选择了离开。他认为,找到孩子后产生的问题,往往比寻找的过程更为艰难。

  沈浩告诉记者,今年他们总共帮助11个贵州家长找到了丢失的孩子,并且把这些孩子都送回了亲生父母的身边。然而到目前为止,这些孩子中已经有八九个离开了亲生父母,有的回到了养父母身边,有的回到自己的成长地。去年,他还曾帮助南昌的一个家庭找到了走失19年的孩子,但家长和孩子之间产生了严重的沟通问题,最后还找人做了心理疏导。

  沈浩分析,这些孩子多年甚至十几年没跟亲生父母在一起,他们已经不习惯和亲生父母在一起生活,很可能在回去后无法跟亲生父母沟通交流,也无法融入新的环境。亲生父母在寻找走失孩子的过程中,往往会产生严重的经济问题,而且亲生父母的心理健康在这一过程中也会受到一定影响,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去分析这些孩子的想法。

  沈浩认为,以他多年的经验来看,在找到孩子以后漫长的人生道路上,如何和孩子交流,如何和孩子共同生活,如果这些问题不引起足够重视的话,往往会比寻找的过程更为艰辛,以至于现在很多家长只要知道孩子在哪儿,只要知道孩子没有受苦受累就安心了,并不强求一定要把孩子带回到身边。

  沈浩建议,亲生父母可以尝试请一些专业人士来做一些辅导,帮助孩子融入新的生活。但最重要的还是要鼓励家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等待孩子回来。如果孩子回来后看到家里经济状况比养父母的家庭状况还要差,仅仅凭借亲情是很难把孩子吸引回来的。

  ■供图/中央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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