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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寻人启事 寻子扑克万里行 文字寻人信息 视频 站长微博
作者:中和/文 七等生/摄
据报道,近几年来,我国城乡流动人口以每年新增1000万人次的速度递加。一方面交通便利、流动人口加大导致丢失人口上升,另一方面紧张的现代生活导致一些人不堪重负离家出走,再加上老人孩子的走失被拐卖、黑心老板非法雇工,中国的寻亲家庭越来越多。 那些在某一天淡出亲人视野的失踪人口究竟有多少?至今仍是个无法统计之谜。 11月1日下午,浙江卫视发起的全国首届寻亲大会在杭州举行,全国各地3000多名寻亲者聚会到武林广场,交流失踪亲人的信息,半天时间,有20多对亲人通过全国各地及时反馈的信息当场相认,在绵绵秋雨中上演了一幕幕感人场景。 浙江卫视向全国直播大会现场,这一天,无数中国人的目光再一次聚集到失踪人口这个话题上。 失踪人口知多少? 也是在上周的一天傍晚,一名叫张继敏的安徽女子,急匆匆地打电话要求见到记者。 她是安徽霍丘县人,弟弟张继怀走失已9年了。前些天她从江苏卫视《人间》栏目看到记者在为聋哑人“小张”寻亲的故事后,急急赶来杭州认亲。 “小张”是个聋哑人,14年前从家乡走失,因为不会写字、不会正规手语,连自己的名字也无法“说”清楚,“小张”也是他的女朋友因为方便而随口给他起的名字。在流浪全国14年,苦苦寻亲未果后,他找到记者。凭借“小张”离家前曾在一个纸箱厂打过工,做的纸箱上印有跃进汽车商标这惟一一个线索,记者联合全国27家媒体顺藤摸瓜,寻找这样的纸箱厂,最终在江苏仪征找到了“小张”的家。 张继敏见到记者说,当年,她19岁的聋哑人弟弟羡慕哥哥姐姐在外打工,也想出来,被家人劝住了。但是弟弟一直很不开心,终于在一个早晨背起包,带着100元钱离开了家,从此再没回去。 家人拿着寻人启事把周边县市都找遍了,母亲也因此抑郁成疾,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而作为从小和弟弟感情最好的小姐姐,张继敏一直做梦都盼着弟弟回来,每次在路上遇到流浪汉,都忍不住要多看一眼,就怕万一是弟弟。 当她了解到“小张”在杭州时,有很多聋哑人关爱过他,她央求记者给她一个地址,想到那些聋哑人家中看看,“没准其中一个聋哑人就认识我弟弟呢。” 在帮“小张”寻亲的过程中,记者遇到了很多像张继敏一样的寻亲人。很多人看到“小张”的信息后,都认为“小张”是他们的亲人。前来杭州认亲的人中,亲人和“小张”一样走失10多年,与“小张”年龄、身高相貌类似的聋哑男子,仅安徽一省就有10名。浙江、江西、山东、江苏,都有类似“小张”的失踪者家属找到杭州。那么中国还有多少个“小张”?在全国范围内,每天、每周、每月、每年,又会有多少个“小张”在失踪? 南京媒体报道,9月的一天,南京铁路警方侦破“5·25”特大贩卖婴儿案,先后解救被贩婴幼儿40名,在进一步的审讯中,主要犯罪嫌疑人郎燕和刀芬等人又陆继交代出30余名被贩婴儿的去向;贵阳晚报报道,去年河南30余聋哑学生相继被骗出走,大多被迫成为盗窃团伙成员,在国内流动作案;《北京青年报》报道,山西临汾市特殊教育学校3年内40多名聋哑生神秘失踪;山西黑砖窑那些曾经被奴役的工人,在媒体曝光之前,对家人来说,他们就如同断了线的风筝,飘出家门,杳无音信。即使在山西黑砖窑被查处之后,一些来自河南的辗转寻子的父母仍然没有找到他们的孩子,没有人知道这些孩子的命运…… 事实上,这些只是中国失踪人口的冰山一角。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个公开的全国性统计数字。一个可供参考的数据是,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的统计,2001年该市各级治安部门共受理登记失踪人员9627人次,而1995年的总失踪数仅为4526人次,上升了2.13倍。 2007年5月,凤凰卫视《社会能见度》栏目曾报道,“我国每年约有20多万儿童失踪,目前仍然没有放弃寻找的案件逾60万件”。这组来源于凤凰卫视的数据,成为在谈到失踪人口问题时,唯一能说明问题的数据,也成为媒体报道中经常被引用的数据来源。 但就从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了解到的情况是,截至目前,还没有哪个政府机构做过这方面的权威统计。陕西省公安厅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公安部门只有案件方面的统计,也就是说只有跟案件有关的失踪人口,才成为他们的统计对象,但这些都是内网信息,破案需要保密,不便对外界公布。陕西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刘继娥主任说,民政部门也从未做过这方面的统计,民政部门现在能做的是对流浪人员的社会救助,是被动的。 民间力量在行动 与浙江卫视相类似的活动,近几年在民间越来越多。这与官方体系的缺失直接相关。 记者听说过这样一件事,2004年3月23日下午,怀化市嫩溪垅街口,5岁的戴特株在家门口失踪。爷爷戴子初在此后两年的寻访中,发现福建、广东和河南一些偏僻乡村里,经常会有人收买儿童,但当地很少有人举报或提供线索。 于是,老人在寻孙的路上,四处联络,成立了“全国被拐儿童寻子联盟团”。目前在全国14个省建立了分部,每个省还推出5至7名代表,负责日常寻人信息沟通。事实上,在戴子初的“全国被拐儿童寻子联盟团”成立之前,贵州、云南和广东等省份也已经出现了自发形成的寻子联盟网络。 2001年,安徽青年沈浩建立了一个寻找失踪者的网站,他期望这个名为“寻人启事”的网站能够成为“一个为失踪者家庭提供网络寻人服务的站点”。 “寻人启事”网站是一个非营利的网站,完全由沈浩自己一手创办,而沈浩本人是在安徽省登记注册的青年志愿者。 “我办寻人启事网,纯属偶然。”沈浩告诉记者,2001年1月初的一天,他无意中在报纸上看到“三个宜昌少女离家出走会网友”的报道,当时产生一个想法,这三个女孩子因为上网失踪,为什么不通过网络把她们找回来呢?沈浩马上开始行动。1月15日,网站开通即投入使用。沈浩对自己网站的描述是:“一个为失踪者家庭提供网络寻人服务的站点,同时招募志愿人员。” 几年下来,寻人启事网拥有了数千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寻找失踪人口志愿者,只要是能核实并确证属于失踪人员,沈浩就会把他(她)传到网上并同时通知自己的志愿者帮助寻找,这就意味着在全国范围有数千人在协助寻找,而不是一家一户单纯依靠个人的力量。 除了“寻人启事”网,还有诸如“110寻人网”、“全国失踪人口信息网”、“一起寻人网”、“中国联合寻人网”等专业寻人网站陆续开通上线,这些网站都是由个人创办的民间寻人网络组织。 寻人网站已经发挥了一些作用,但是其中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中国公安大学王大伟教授说,现在寻人网站太多,良莠不齐,有的规模太小,点击率低,难以形成有效的寻人力量。并且,网站大多各自为政,彼此缺乏有效的沟通和联系,难以形成合力。“每家网站或许都有成功寻人的案例,但是数量有限,应该联合,这样才能有效应对全国每年那么多的失踪事件。” 另外,这些网站大多是公益性的,如何维持生计也是个问题。 中华寻人网主管戴颖磊把失踪案件主要分为5类:离家出走、被拐卖、失散、孤儿寻亲以及迷路。 对于青壮年的失踪,戴颖磊坦言寻找起来相当困难,但如果那些人会使用网络的话,相对会容易一些,因为现在很多青年都喜欢上网。 同为开设寻人网站的小刘介绍,他开设的中国联合寻人网,已经受理业务100多人,找到30多人,成功率三分之一。小刘叹了口气说:“其实我们这样的寻人规模相对于整个社会的失踪人口来说,实在是杯水车薪。” 要想做好寻人这样的公益性事业,首先要有商业化的操作手法,他的网站就对刊登寻人启事的人收取适当的费用,“我也要生存,没有收入,网站就做不下去,没了这样的平台,很多家庭无处寻人。” 警方的探索与苦恼 在杭州某派出所工作多年的冯警官告诉记者,几乎每个星期,都会有两三起报失踪案。失踪的大多是小孩、老人或者残疾人这些社会弱势群体。 一般而言,消失24小时以上才能算“失踪”。也就是说,超过24小时才能报警。报警后,民警会要求家人做笔录,留下失踪人士的相貌、穿着等特征,然后登录到失踪人口系统,进行“网络化”备案。同时,民警会带着家人到辖区或者附近辖区范围内寻找。如果是孩子丢了,一般都会即时拨打“110”,要求民警帮助寻找,如果找不到,那么也要在消失24小时后,才能正式走报警流程。 “这套系统到各辖区派出所至少5年了吧,应该说,找到的人还是不少的。系统上有不少人的档案边上会显示‘已找到’,找到的概率并不小。”冯警官说。如果看到疑似走失人士,都会带到派出所,对一对网上的记录,一旦对上,就会同上传资料的派出所,把他们送回去。 有不少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寻亲光靠警察还不够,有时更需要政府、社会的多部门、多方面协同作战。“因为,很多派出所民警手上琐事一大堆,有时很难再派专人专门去寻找失踪人口。” 而且,民警告诉记者,在失踪人口的家庭中,只有一部分人能及时报案,并在第一时间积极寻找。其余的人,没有想到报案,或者因为各种原因,报警太晚而耽误了寻人的黄金时间。 比如在农村,警方要求的很多资料家人都没法提供,就算报案,也会遇到很多障碍。 “亲人走丢了,这虽然不是命案,但在某种意义上,比命案还要严重。”杭州一派出所的冯警官说。 但也有不少寻亲者认为,公安部门规定,失踪不足24小时,警方不能立案。这一规定会给后来的行动带来许多不便,因为失踪后24小时是寻找最关键的时期。 此外,走失的人口本身如果能报上名字、住址的,一般都能找到。一些报不上名字的老人和孩子,一些不识字的残疾人,这些弱势群体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更就增加了找家的困难。 一些地方已经建立起失踪人口信息系统。一份公开资料显示,北京、上海、重庆、武汉、安徽省的芜湖市等城市均已建立了“失踪人口信息网”。 武汉从2001年10月份开始,就建立了“失踪人口信息管理库”。除了收集已报案的失踪人口外,警方还把各种媒体、寻人启事、小广告上登的失踪信息收集到库里。 “这个系统虽然起到一些作用,但是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库容量太小,另一个是地域局限性。”武汉市公安局刑侦处警官张武说。 西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吴金彪说,人口信息失踪情况与伤害命案信息网络,按公安部的要求应该建立。过去各级公安机关都有这个信息,采用派出所登记上报分县局的方法,定期或不定期汇总。目前,西安市公安局已建立了“盗抢机动车信息网”和“命案信息网”,这两个网络已实现了全国联网。对于“失踪人口信息网”,也有准备建立的打算。 吴金彪解释说,按规定,建立此网络应该全省、全国联网,资源共享,也应该有一套完整的专用软件,但因目前尚未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只是其他省、市在一个地区内使用。目前,西安市各公安机关已经基本实现了“金盾工程网”联网。而西安市也一直在考虑这个网络的建设,但此项软件开发还需要一个过程。 从2003年起,公安部开始筹建全国性的失踪人口信息系统,但因种种原因和实际困难尚未建立起来。 社会需要一张网 “人员失踪原因多种多样,让警方完全承担起找人的任务是不现实的。”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人口统计学教授游允中对《新世纪周刊》记者说。他认为,民政部门、劳动部门的一些下属机构,比如救助站、劳动力中介机构等,如果与警方建立起协调有效的联动机制,能起到事半功倍的寻人效果。 “目前这个问题确实比较难以解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玉胜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指出,失踪人口问题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难题,在国外,包括很多发达国家也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一般也只是在有关部门(主要是警方)作一个登记备案,一旦有了线索才能加以查找,总的说来也是很被动的。毕竟失踪的人不是一个小数目,而失踪的原因又是各式各样的。 韩玉胜告诉记者,造成这种现象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人口流动的急剧加速,而相应的人口管理体制却没有大的突破。 “与国外相比,中国对于失踪人口的寻找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和制度架构,类似于全国性的失踪人口信息系统这样的东西还没有建立。”韩玉胜说。 “特别是在我们国家,对人口的管理一直是以户籍为基础的条块分割方式管理。”韩玉胜告诉记者:“对于失踪人口,警方有自己的一个管理范围,而民政部门也有自己的一块领域。这种不统一首先就不利于解决问题。人口失踪是一个社会问题,所以必须纳入到整个国家层面上来加以重视,光靠单个部门是解决不了的。” “先不说外部资源的整合问题,首先我们公安系统内部就需要先统一。” 武汉市公安局刑侦处警官张武介绍,武汉市警方建立了一个“失踪人口信息管理库”,只能登记在本地失踪的,而实际上多数失踪者都不会在本地出现,而外地和他们的网络是不通的,甚至外地可能都没有这样一个信息库,这个信息库基本上等于发挥不了作用。 民政部门启动新的流浪人员救助管理系统后,对于失踪人口,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各有一块管理范围。民政部门的职能主要是社会救助,帮助失踪人员和他们的家庭互相寻找,但前提和基础是这些人员曾接受过救助站的救助。 民政部门曾想建立一个失踪人口寻找平台,但他们的信息来源较少,且户口归公安部门管,部门之间在信息的共享和衔接上一直没有做好。 “在小政府大社会的概念里,社会事务不应该也不可能由政府来包揽一切。社会有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功能,很多事情的解决,是通过自愿而不是权力的方式。”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吴亦明教授说。已有专家提出,解决人口失踪问题,应设立一个专门的公共事务部门。“这个部门更应该具备的是社会服务性质,而不是依靠行政手段。” 说到底,我们需要一张网,有更多部门参与进来,建立一个完善的档案和追踪搜寻体系,那么走失者也就更有所依托,容易实现他们的回家梦。 相关链接 失踪人口管理尚存空白 失踪人口问题到底应该归政府哪个部门管?政府职能交叉造成失踪人口管理上的空白,是政府的不作为,还是公众理解有误?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专业法律人士是如何解释的。 解答人: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立 背景:“妹妹失踪5年多了。这几年家人一直在寻找,一点线索都没有。”网友“200204012203”在网上发帖求助。 这名网友说,2002年4月1日晚,妹妹乘坐合肥到临泉的车回家,汽车途经长丰县停车吃饭时,打了一个传呼给他,之后便杳无音讯。家人在2002年4月2日便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被告知应当去失踪地派出所报案。辗转几次,后来是合肥那边受理的,公安人员根据他提供的电话号码找到了饭店的地点,询问了饭店女老板,她说打完电话就坐车走了。公安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为失踪,不能立案。后来就不管了。 律师:截至目前,我国的失踪人口问题还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来主管,民政部门只能采用救助的方法帮助流浪乞讨人员找到他们的 家庭,而公安部门只解决刑事案件中涉及失踪人口的这一部分,且主要是无主死尸。 网友:“政府不帮助寻找是不是就是行政机构不作为?” 律师:失踪人口的寻找工作一直是个难题,也是社会学家、法律学家共同关注的问题,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廓清相关的法律关系。 首先,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失踪问题是由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宣告失踪条件包括:1.公民离开其住所下落不明。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信的状况。2.公民下落不明的状况超过2年期限。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从公民音信消失之次日起算。如果公民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应当从战争结束之日的次日起算。但民事法律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由利害关系人,主要是失踪人家属主动寻求帮助。 其次,从行政法律角度来讲,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由法设定,是依法授予的。行政主体行使任何管理行政相对方的行为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定职权或授权,坚持无法律就无行政,恪守“法无明文规定即为禁止”的原则。在法律对此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的时候,不能说是行政机关不作为,相反,在“依法行政”的要求下,如果做了,才是违法。 具体到该问题,涉及民政部门的职能是社会救助。如果你到了救助站,请求救助,民政部门不给予救助,那么是民政部门违法。此外,如果家人丢失,被拐卖了,或者被绑架了,你去报案,公安部门不管,那么是公安部门不作为,那又是另一个法律关系。“如果是死亡或者受害了,民政和公安肯定会出面。” 当然,法律总是滞后的,出现新的问题,需要制定新的法律进行调整,但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