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步,报警。因为24小时后警方才可能受理,所以家人应設法自救。
第六步,刊登启事。如在报纸、电视及
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上发布。
B 通用方法:
1、觅踪。查个人通讯记录、银行记录、聊天记录,从蛛丝马迹中推测可能去向。
2、搜报。从新闻报道中,搜集来自多城交警队、救助站、殡仪馆等部门的消息。
3、建档。选择收费寻人网站建立档案,及时到各地论坛、吧、QQ广发贴子以搜集信息。
4、广告。优选报刊、杂志、电视里发广告或新闻,既要控制成本又不能貪便宜。
5、张贴。公共张贴栏、旅客留言栏、电线杆、车身、大屏幕、文化衫等都可发布,配以现场活动。
6、悬赏。按自家财力悬赏,按报料线索价值兑现。
7、备案。报案后和警方保持联络,长期失踪时力争立案侦破。
8、私访。家人行走各地向市民征集与失踪者有关的线索。
9、布控。预计可能出现失踪者的地点,委托当地常驻人群留意。
10、侦探。选择专业寻人调查服务机构提供的人工服务,大街上的“****”就见仁见智了。
11、舆论。利用人际圈、互联网扩大传播力度,引起民政、公安、媒体及热心人士的关注。
12、推广。建立寻人博客,制作广告品,持续传播长期失踪者形象。
二、寻找儿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