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在异乡为异客, 每逢佳节倍思亲。 遥知兄弟登高处, 遍插茱萸少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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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自我保护九大权利
发布时间: 2008-05-11 9:56:41 被阅览数: 57865 次 来源:
沈浩寻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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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综合整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大伟教授的讲义,为小朋友们见招拆招,作为儿童节礼物送给小读者。
一、安全的权利。告诉儿童,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儿童的安全权。
二、保护自己身体的权利。
三、在对抗暴徒时获得帮助的权利。告诉儿童在遇到暴徒时有权获得朋友的帮助或坚决拒绝暴徒的要求。许多暴徒表面凶狠,内心却很胆怯。所以许多儿童齐心协力,一齐高喊:“滚蛋!”这通常能把坏人吓跑。
四、讲真话的权利。向孩子保证,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只要孩子向父母讲清,父母就不会怪罪他的。
五、拒绝触摸的权利。向孩子们解释,儿童有拒绝亲吻、触摸的权利。
六、与陌生人不打交道的权利。孩子有权不和陌生人说话。当陌生人与孩子说话时,孩子可以假装没听见,马上跑开。告诉孩子,对陌生人不理睬是对的,大人绝对不会说这是不礼貌的。
七、紧急避险的权利。为了保护自己,儿童有权打破所有规章与禁令。告诉孩子,在紧急之中,他们有权大叫、大闹、踢人、咬人,甚至打破玻璃,破坏家具。
八、被相信的权利。当儿童向大人说实话时,他们应被充分信任。大人应马上信任儿童并及时帮助他们。
九、不遵守诺言的权利。告诉儿童,即使他曾发誓不告诉别人,有些秘密千万不要埋藏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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