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城寻人合作社
关于公布寻人启事联合发布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扩大寻人信息网络发布范围,切实提高寻人、寻亲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在本会成员网站之间开展寻人启事信息联合优惠发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失踪者家庭确定在本会成员网站中发布启事,(1)如只选择1个成员网站单独发布启事的,按照所选网站现行收费标准(具体附后)的全额收费;(2)凡选择2个(含)以上网站同时联合发布的,按照所选网站现行收费标准总额80%的优惠价格进行收费;(3)如果所选网站为4个站,联发优惠价格限额为1000元/人/年(限额优惠活动时间暂订2008年6月30日截止)。
二、办理步骤:
(1)选站:失踪者家人在本会所有成员网站中选择好自己的启事拟发网站;
(2)登记:在所选拟发网站中的任意1站进行资料和照片登记并交纳费用;
(3)发布:和该登记站取得联系,核对资料,确定启事发布时间等有关事宜;
(4)检查:失踪者家人经常上网查看启事发布情况;
三、其他说明:
(1)除启事发布外,各成员网站承诺的随启事发布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不変。因各成员网站随启事发布所提供的相关服务可能不同,失踪者家人应事先查看有关网站,了解他们各自提供的服务项目;
(2)失踪者家人只需在其中1个网站登记资料并办理有关手续即可,不需要分别重复登记。
(3)启事一经发布即不得撤销。如果确需撤销的,未到期费用不退;
(4)已经享受本会其他优惠服务的启事不再享受本项优惠(详细内容另行制定);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各成员网站现行寻人启事发布基本收费标准:
寻人启事网站:480元/人/年;
联合寻人网:480元/人/年;
失而复得网:400元/人/年;
自由搜人网:300元/人/年。
千城寻人合作社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