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识的人千万别跟着走
防范诱拐,警察叔叔给出“八守则”
律师建议:父母要跟儿童一起学习防拐知识
韩震震
哥哥,妈妈在我们的书包上都缝好了咱家的地址和电话,你可要保存好哦。
嗯,我知道,妹妹,下次遇到陌生叔叔千万不要再跟对方说话啦。
晨报制图 黄丽雯
案例
合肥市胜利路派出所,辖区小学很多,不少社区民警都曾到学校给小学生讲授安全教育知识,其中面对陌生人的搭讪和诱骗,是很重要的一个内容。
采访中,民警们都提到了近期的一则新闻,《湖北5岁被拐女童机智逃脱 堪称“防拐教材”》。说起这个小女孩,民警忍不住称赞,“这小女孩真的很聪明。”
民警们所提的新闻,发生在湖北。
4月11日上午,一5岁女童在上学途中,被一名有暴力倾向的疑似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强行带上高速公路。家人多方寻找未果,怀疑女童被拐,焦急万分。
此后,湖北高速警察接警后,在视频监控中发现线索,指令3名巡逻民警前往处置。其中一名民警,用摄像机拍下了处置的全过程。
日前,警方在网上披露了这段视频,并盛赞女童机智勇敢,“是她在孤立无援时保全了自己,也是她指引民警一步步判明了情况。”
这个“防拐教材”很有教育意义,民警叔叔们决定,对这个案例进行分析,教授大家防范守则。
家长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在孩子身边,最好的防范,就是教会孩子怎么面对危险。遇陌生人搭讪,孩子该怎么办?如何安全逃脱他人的诱骗绑架?下面,请警察叔叔来给孩子们上一堂安全教育课。
防范诱拐守则一
不理睬陌生人搭讪
湖北5岁女孩的逃脱,很值得夸赞,但毕竟是讲课,民警们分析后认为,这个成功案例也有其特殊性。如果教孩子安全防范,还是要全面一点。
“那个女孩遇到了有暴力倾向的人,她很聪明地选择了不反抗。但如果对方没有暴力倾向,孩子要选择其他应对方法。”民警说,孩子遇到陌生人搭讪时,最好不予理睬。
防范诱拐守则二
感觉危险寻求他人帮助
孩子一般都比较单纯,陌生人接触他们,肯定会试着用一些伎俩。如果孩子没能做到不理睬对方,民警建议,最好再教孩子第二招。
“教会孩子判断安全与危险,跟对方说话了,就学着机智随即应答。”如果感觉到危险,就立即返回安全场所,或者寻求他人的帮助。
“看到路边有商店或者人多的地方,也可以往那边走。”民警分析,一般嫌疑人如对孩子有不法企图,大都是先进行诱骗,孩子往人多的地方走,嫌疑人就会选择放弃。
防范诱拐守则三
千万不要跟陌生人走
如果孩子太小,辨别不出陌生人是否危险,这该怎么办?对此,民警给出了最简单有效的方法,不管陌生人如何诱骗,教会孩子“不认识的人,千万不要跟着走”。
防范诱拐守则四
不要陌生人给的食物和水
现在的家庭,孩子是一家的宝贝疙瘩,有的亲戚偶尔来串门,会给孩子喂东西吃。虽说是疼爱的表现,但无形中,会给孩子造成影响,没有选择性地吃别人给的东西。
对此,民警建议,应从小就教会孩子,陌生人给的食物和饮料,不要吃,也不要喝,“家里亲戚过来,也可以建议他们不要喂孩子吃东西。”
防范诱拐守则五
跟同学结伴回家
民警分析,在大多数案件中,嫌疑人的侵害对象,也即是受害人,都是独自一人。如果家长无法去接孩子,最好让孩子跟同学结伴回家。
防范诱拐守则六
孤立无援时,不要过度反抗
以上的防范诱拐守则,民警都是在分析孩子遇到陌生人时的情形,但如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孩子所需要的,就是机智应对了。
如果陌生人有暴力倾向,民警就建议家长,让孩子学习那个湖北的5岁女孩。
面对明显有暴力倾向的成年人,女童没有激烈抗拒,避免刺激嫌疑人,而是静观其变,等待机会逃脱。
防范诱拐守则七
遇到警察,迅速挣脱嫌疑人,跑向警察
“湖北那个小女孩,在如何摆脱嫌疑人方面,确实是堪称教材。”因为女童对警察的外观标识特征、职业身份有清醒认识,概括为三句话:认识警察,知道警察是干什么的,知道有危险要求助于警察。
“人不可能持续保持紧张,如果孩子不过度反抗,嫌疑人是很有可能放松的。这时,要教孩子怎么摆脱嫌疑人。”民警分析称。
防范诱拐守则八
给警察提供简单准确的被拐信息
媒体在报道湖北5岁女孩时,曾分析了她摆脱嫌疑人时的诸多亮点,其中有三条,是向警察提供简单准确的信息,让民警迅速做出“孩子被拐”的判断。
比如,女童一句“她不是我妈妈”,使现场民警迅速做出判断,将嫌疑人隔离并控制。
“我早上要上学,她把我带到这里来了……”清晰、准确地叙述被拐过程,使民警能排除嫌疑人的语言干扰,迅速判明情况。
“我叫**,我是‘新小’(新生街小学)的……书包上有我爷爷的电话……”准确提供的信息,使民警能快速与女童家人、老师取得联系,获取更全面的信息。
律师:父母要跟儿童一起学习防拐知识
“大部分儿童被拐案例,都与父母的责任没有认真履行有密切关系。”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姚炜耀说。
姚炜耀建议,儿童防拐的知识,有必要让父母和儿童一起学习,要让父母和儿童知道哪些行为是可能造成的风险行为。例如父母在车站排队买票,让儿童在旁边座位上休息等待,这就属于风险行为。
此外,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姚炜耀认为也可以借鉴。例如父母外出留下儿童独自在家,警察或社工有权将儿童暂时带离,并警告父母,情节严重的可以剥夺父母的监护权。
晨报记者 韩震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