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服务热线:13955003997
□加入收藏 □关于我们 □站长信箱
图文寻人启事 寻子扑克万里行 文字寻人信息 视频 站长微博
作者:邓青 刘晓俊 徐勇 胡池 作者单位:1 三峡大学医学院,湖北宜昌 443005;2 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来源:医学期刊 / 医院管理与预防医学、卫生学收藏本文章 【关键词】 自杀;离家潜逃行为;学生 自杀与离家出走是造成青少年伤害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1996-2000年上海市中小学生伤害的死因统计资料显示,自杀为第3位 [1] 。自杀给家庭、社会、学校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离家出走反映了学生心理负担,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为了解宜昌市青少年相关危险行为的流行情况,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5年开展了对全市青少年危险行为因素的现况调查,现将自杀倾向与离家出走的调查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采取分层整群抽样方法,按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大学分为4层,各层按机械随机抽样法抽取普通初中、重点初中、普通高中、重点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各3所,再从所抽学校随机抽取3~4个班;大学1所,随机抽取11个班。抽取班级的全体同学作为调查对象,共调查3600人,收回有效答卷3465份,有效回收率为96.3%。其中男生1739名,女生1726名;初中学生932名,高中学生1352名,职业技术学校学生576名,大学生605名。年龄为11~24岁。 1.2 方法 应用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设计的“中国城市青少年危险行为调查问卷”进行调查。问卷包括一般人口学统计资料、学生在1a中自杀倾向以及是否想过离家出走和是否曾经离家出走等,由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对各学校保健医生进行集体培训后,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进行调查,任课教师回避,学生独立完成问卷。1个月内完成所有调查学校的调查工作。所有资料经过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资料用EPI DATA3.0进行数据的录入,再通过计算机逻辑检错,并抽取部分调查表重复输入以验证输入数据的一致性,确保原始资料完整、准确。应用SPSS10.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自杀行为报告情况 凡在过去1a中考虑过自杀、考虑自杀并制定计划及曾采取自杀措施的行为均记为有自杀倾向行为。3441名学生回答过去1a中是否考虑过自杀的问题,其中回答曾考虑过自杀的学生占22.1%。在考试过自杀的学生中,普通高中生最高,为30.2%;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最低,为15.1%。不同类型学校学生的报告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 2 = 57.917,P=0.000)。 在3143名学生中(回答该项问题的学生人数),回答考虑过自杀并做过自杀计划的占7.8%。其中普通高中较高,为12.6%;大学最低,为5.5%。不同类型学校学生报告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 2 =22.724,P=0.000)。 在3125名学生中(回答该项问题的学生人数),回答曾经采取措施试图自杀的占3.20%。其中普通高中占的比例最高,为5.1%;职业高中最低,为1.7%。不同类型学校学生报告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 2 =14.579,P=0.012)。见表1。表1 宜昌市不同类型学校学生自杀行为报告情况(略) 注: ()内数字为报告率/%。 2.2 离家出走情况 凡在过去1a里考虑过离家出走,或无父母准许情况下离家24h及以上者,均视为离家出走行为。 在3405名学生中(回答该项问题的学生人数),回答在过去1a里曾经想过离家出走的占28.8%。其中普通高中生最高,为40.7%;大学生最低,为19.4%。不同类型学校学生报告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 2 =70.661,P=0.000)。 在3141名学生中(回答该项问题的学生人数),过去1a里尝试过离家出走的占5.7%。其中普通高中学生的比例最高,为9.1%;重点高中学生最低,为2.9%。不同类型学校学生报告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 2 =23.693,P=0.000)。见表2。表2 宜昌市不同类型学校学生离家出走行为报告情况(略)注: ()内数字为报告率/%。 3 讨论 青春期是开展自杀预防与控制的重要年龄段。处于青春发育期的青少年,经历着身心各方面的急剧变化。这一时期的青少年既要适应生理的变化,又要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因此,较童年期更容易出现心理卫生问题。自杀或离家出走心理或行为多始于中学阶段,至高中阶段逐渐上升 [2] 。此次调查显示,宜昌市青少年考虑过自杀、做好自杀计划或曾采取措施试图自杀的学生比例均高于上海市 [2] 。可能与中小城市考试及就业压力较大、心理咨询机构不健全有关。普通高中学生考虑过自杀、做过自杀计划、曾采取措施试图自杀的比例高于其他学校,曾经想过离家出走、尝试过离家出走的比例也高于其他学校。可能与普通高中面临升学压力以及家庭、社会的压力较大有关。提示应更加关注普通高中学生的生命教育及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加强心理疏导和心理卫生教育,消除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和影响因素,做到早期发现、早期干预,以便有效预防青少年自杀事件的发生。 自杀的预防与控制包括3个阶段,即预防对策、危机对策和事后对策,分别属于一、二、三级预防 [3] 。尽管自杀的青少年只是全体学生中的极少数,但是青少年自杀的危害是极严重的,不仅会给个人、家庭带来重大的损失和心理压力,还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给学校带来不良声誉。为此,要确立“自杀,一个都太多”的意识,防止任何自杀事件的发生 [4] 。把心理健康教育与生命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采用心理教育和调整认知相结合的方法来改变学生的行为模式。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确的生命意识是预防自杀的关键,提高青少年的心理素质和抗挫折能力可以帮助他们确立正确的生命意识和积极的人生态度,并以此达到预防自杀的目的,也可称其为“教育性防治”。同时,要设置学校危机干预机构,加强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学校、家庭与孩子的沟通,减少离家出走的发生率。 【参考文献】 [1]罗春燕,彭宁宁,朱蔚,等.上海市青少年危险行为现状研究(一):自杀倾向与离家出走情况.中国校医,2003,17(3):197-199. [2]李献云,费立鹏,张艳萍,等.15~24岁人群自杀特征及危险因素的病例对照研究.中华精神科杂志,2005,38(4):231-235. [3]张存,陈华.浅析青少年自杀因素.中华实用中西医杂志,2005,18(17):843. [4]姚月红.构建青少年自杀危机干预体系.中国教育学刊,2005(8):72-75.